发布时间:2022-08-03 14:43来源:匿名
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第一批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重点技工学校。建有德州市技师工作站,德州市特种安全作业人员考试培训中心。“职教高考”本科升学连续十年居德州市首位,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制中职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要求的所需资格、证件等,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0日11:00-6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qihezyzz/index.html#/inde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毕业生承诺书,扫描件为图片格式或PDF格式,小于2M)],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以及在报名时间结束后(6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0日11:00-6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0日11:00-6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齐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3:1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qhzzrsk@126.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于2022年6月25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7:1的,进行笔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超过各岗位计划3:1但未超过7:1的,不再组织笔试,缴费人员全部参加面谈,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为3:1的,不再组织笔试和面谈,最终缴费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将统一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29942/index.html)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笔试内容: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等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成绩会及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2年齐河县职业中专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